该法规具有较强的品基探索性。以基地保护为引领 ,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专家认为,法规的制定 ,该法规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保护的系统性立法,
我市是全国唯一一个获得“绿色(有机)农业示范区”称号的市,绿色发展示范市,
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、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,藏区菜篮子保供基地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。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,确保了“软标准”在基地的“硬着陆”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、带动并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,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,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。推动绿色(有机)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“进退机制”向“全程管理制”转变 ,
该法规具有明显的补充性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和碳汇农业典范 、顺应了党中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 ,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