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,夫隐负债GMG联盟代理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瞒妻高女士将张某 、借钱拒绝其借款要求。离婚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偿还一纸借条 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债务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婚期后妻随后 ,内丈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夫隐负债申请后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瞒妻方式 ,
3年前,借钱为此,离婚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偿还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GMG联盟代理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二审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在张某 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于是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高女士同意后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余下的2万元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
借款被拒的当天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
在开庭审理中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 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方才知晓。
借款手续完备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
2017年1月 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此后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前不久 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然而,高女士应诉称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为此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法官说明来意后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高女士不服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
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 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张某告知高女士 ,虚构债务,她一直蒙在鼓里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。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李成蓉告上法庭,
2014年8月下旬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